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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地质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院招生就业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两级管理”、“三级运作”的体系,层层落实就业目标责任管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地质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地质工程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巨文

副组长:郑建锋、李平

成员:王伟、李孝波、常晁瑜、万卫、班主任、辅导员

二、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 (二)制定学院就业工作目标、计划及相关制度,实现就业率4月份80%,6月份95%,年底达到96%,定期组织有关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会议,协调解决学院就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明确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论文指导老师在就业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四)建立社会需求调研和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制度,总结和分析学院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及社会需求状况,作为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根据学院专业特点,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六)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稳定的实习和就业基地,为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有效需求信息数量应超过毕业生总人数。 (七)对就业有困难,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就业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重点指导、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努力帮助其实现就业。

地质工程学院

2019年1月9日